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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校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6-09-14

党委、学校办公室是校党委、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室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决策的督促检查、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负责文秘、信息、督查、调研、重要活动组织、综合事务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智能服务,督促检查学校决策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2、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部门、院系等单位之间的有关事宜,安排基层单位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的校务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4、负责起草学校的重要文件和校领导的重要讲话。

5、负责校级公文的处理工作,指导校内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统一管理全校机要文件。

6、负责全校性规章制度起草的组织、协调、审查工作,编印与发布广西医科大学正式规章制度。

7、负责全校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编发各种信息,编印《广西医科大学年鉴》、《二级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汇编》等重要资料。

8、负责全校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接待重要国内来宾,负责协调对口支援工作。

9、负责学校在重大节假日的24小时值班工作。

10、负责全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

11、负责校党委、校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校内单位公章刻制的审核等工作。

12、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网上校长信箱的回复工作。

13、协调全校基层单位办公室的工作联络、交流和业务培训。

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