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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党校办、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党支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人:余冯民【         】 发布时间:2024-03-15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协议,如果我考上研究生,不去单位工作,算不算违约?要交违约金吗?要怎么维权?去哪里维权呢?”

几位准备今年6月份毕业的学生走过学校音乐喷泉广场,看见党校办联合党支部、依法治校办公室同志正在“摆摊”普法,连忙上前咨询。

3月14日,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61个雷锋月到来之际,学校党校办、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党支部积极响应号召,当天中午在校本部学生食堂前面的音乐喷泉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消费者权益咨询服务。

活动现场,党支部党员们设立了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专岗专人向广大师生员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相关法律宣传,热情接待过往师生员工,具有法学高等教育背景的支部党员耐心、细心解答师生员工日常消费和学习、生活、找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简明扼要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以及与广大师生员工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特别为离退休老同志讲解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并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费、投资、就业、养老陷阱进行了披露,提醒大家增强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在遇到法律疑惑时如何采取正确方式和解决途径维权,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和法治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宣传内容详实,过往师生员工和老同志都积极参与并提出了许多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消费、法律困惑,有咨询毕业择业、网购维权的,还有咨询失信执行的,都得到了一一解答回应及相关法律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维权的意识和法纪观念,提升了他们对学校法律咨询服务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凝聚了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力量,更好落实“三服务”,助力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


活动现场